年 度 |
分 期 |
解 門 |
行 門 |
備 註 |
第
一
年 |
整頓安住期 |
叢林及教育共識,佛教史,《淨心誡觀法》,淨宗信心增上。 |
朝暮二課、共修懺法,誦經,佛七,修止,道場整理。 |
以道場的整頓為首要。 |
第
二
年 |
摸索修正期 |
續前期,另加南山律學、僧傳選讀。 |
同上,另加朝山 |
新學比丘補聽《戒學入門》、《不淨觀》;沙彌、淨人補聽《遺教經》、《戒學入門》等。 |
第
三
至
五
年 |
穩定增上期 |
南山律學修學及研討,另加《小止觀》、《六妙門》、《水月抄》、《僧伽》選讀及研討。
〔 戒學為主,天台、淨土為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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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課,懺法,誦經、佛七,朝山及修止等同前,開始修觀,並適度去參訪。道場整理漸告一段落。
〔 戒多,定慧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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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比丘補聽《天台宗入門》、《大愛道經》等;沙彌、淨人補聽《出家與學戒》、《得戒教育》、《沙彌律儀廣解》等。 |
第
六
至
八
年 |
深學集資期 |
天台學,《法華經》,《無量壽經》,南山律學,菩薩戒。
〔 天台為主,淨土、戒學為輔 〕
|
共修適度保持,部份深學比丘漸漸加強自修份量。另一部份資淺比丘,並在職事上用功,動靜雙調。
〔 定慧漸深 〕 |
新進人員將視情況補強不足處。 |
第
九
至
十
年 |
沈潛反省期 |
淨土學,唯識及其他,論文,心得寫作。
〔 淨土為主,天台及其他為輔 〕 |
共修保持,職事漸捨,靜功與自修加多,隨緣利生。
〔 定慧平衡而再加強 〕 |
細節部份,屆時將視整體團隊之情況而做修正。 |
第十一年以上 |
專精修持期 |
元老眾(戒臘九臘以上,年資十年〔註〕以上)放下責任,或閉關、或禁足等,專精修持。非元老眾,各按上來之次第努力修持。 |
元老眾同時成為本僧教機構之〝顧問團〞成員。戒臘及年資皆滿二十之後,則為〝長老院〞之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