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一切事業之中興與發展,端視人才之有無與結構適合與否而定,如來家業的住持與弘揚亦不例外。只是,在教界中,一向大家所談的,往往都只是偏重人才「有無」的問題,而事實上人才「結構」的問題恐怕更重要!在這方面教界中所談論的卻非常的少。面對廿一世紀極端多元化、組織化、資訊化和專業化的共業型態,如果無視於佛教在目前與未來的整體需要,只是一味地關起門來,猛培養一些所謂的「人(僧)才」。到頭來供需失衡的結果,我們將會看到教內有很多遊走四方的「閒」才,而各部門、各寺院單位,卻仍都在大喊沒有人才的怪現象。對於這個問題,教界再不早日有人覺醒、警惕,恐怕佛教仍要顛顛跛跛地走過廿一世紀了。這是不懂得住持佛法之緣起世間性的善巧所致,同時也是我們這一代出家人的失察與失職。
自古儒家即有所謂「因才施教」教育思想,而佛法亦云「觀機逗教」。因此,不同的人才有不同的教法,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教育常識,也是眾生根器分化不同的自然結果。世俗上,除了基礎國民教育及普通高中的共通教育外,尚有各類職校與各種大學與專校的不同科系,以適應不同性格的學生,也正是基因於此。
當然,這種依不同根性而有不同教法的事實,也一向是佛門教育的特色。然而本文所要強調的是︰人才的形成,固然可以依著各人的根性,而讓他「自然地」去形成各類人才,但是人才形成的方向並不是唯一的。當我們對佛教未來人才的需求結構有一事先的了解與分析時,我們將可依著教育的適當規劃(註一),而讓我們人才的產生,更能符合佛教整體的需求平衡,從而達到安頓僧伽、適應時代、住持三寶與宏揚佛法的目的。
常常,我們觀察到的現象是︰各僧伽教育機構,無視於佛教未來的需要及各常住對所需人才的特質,一味地以理論上的「理想」,傳授著可能要很有「天份」才能「實際應用」於日常生活中的修道「理論」。大家都用同一模式的教育結果(都是學院制、上的課程也大同小異,而生活管理未與修道相結合的問題也類似),我們一年年地教出一批批,高不成低不就的「法師」來。除了少數能突破及增上的例外,極大部分往往都是說起理論來都能「各有一套」,但作起事來卻常常是「書生造反」,既不踏實也不知與修道相應。辛辛苦苦地辦學,所教導出來的人,說他們不是「人才」嘛,好像又很會講?說是人才嘛,又都普遍能文不能武,能高不能低,能說不能做!或者不耐於「由基層做起」,不會做又不願意問人,做錯了也不樂意接受他人修正,稍微難一點或受到一點挫折就說是「與他的理想不合」……感覺上實在有點「草莓族」。
事實上,佛教界並不需要那麼多「法師」,我們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是具足正知見、真發道心,有時代適應力,而又能任勞任怨的「常住師」!並不是我們只要通才不要專才,也不是專才法師不好,只是我們不需要那麼多功能重複的專才,我們需要的,是各類不同類型的專才與通才。更何況,所謂的專才法師,以修行的立場說,難道在其養成教育的階段,就不需要學習佛門的傳統知能與修持方法?這種缺乏傳統僧團生活訓練的所謂法師,往往只能離群獨居,所說的盡是一些「不食人間煙火」的佛學純理論,那又如何能真正利益他人呢?今天之所以僧伽教育單位的資源重複與浪費、其所教育出來的「人才」普遍缺乏清淨勇悍的道格,正是因為很多僧教育單位,以及身為人師的人,一向以為佛學知識的傳授,就是在培養僧才了,甚至還提出:「佛學院只是在教佛學,要修行得等畢業後再說」的說法。另一方面,這種把義解與行持、知見與僧格斷然分割的偏差教育理念,再加上只知埋頭傳授佛學知識,不知傳授出家知能,不知道、也不注重僧伽教育應對僧伽人才的未來需求事先進行分類與整體規劃的結果,其所造成的正是僧伽人才的長期供需失衡!
基於以上的理解,本文只是希望藉由簡單的分類及規劃模式(當然,它仍然是有所本的),來提醒大家在這方面的警覺,並提供一些思考這類問題的方向罷了。或許你不能同意它的分類方式,也或者你認為本文以下的規劃很粗糙,甚至不太合理。但這些都無妨,也無需爭辯什麼,因為它只不過是一種摹擬的思考模式而已,重點還是在它背後所隱含的「如法僧才之培養,及僧才培養需事先予以分類與規劃」精神,因為它是僧伽未來人才整合發展的起步。
人才之分化有其必然性及必要性
眾生的根器、資質千差萬別,其所相應的修行法門與發心也個個不同。從佛陀時代開始,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各個佛弟子,依各種不同的修持而證道的事實,因此古來也一直有「學問」、「坐禪」、「佐事」三類比丘之分的說法(註二)。所以,就根性的不同,而有人才的分化,各盡其能地在佛法上從事自他兩利的工作,是一件很必然的結果。
再就必要性說。佛教畢竟是人間之教、生命之教,而生命是無論如何不能獨立於這世間之外的。即使是小到一個以「自了」為目標的「個人」,在戒律的止、作二持上,在生活中的四事供養上,仍無法完全不與群體產生互動關係。如果再說到佛法之住持與弘揚,那佛教需要各類人才以從事修持、住持及弘揚佛法等的工作,更是絕對需要的。因此,無論就個人自了的需要說,還是就整體的佛法住持說,佛教都需要各類人才來相互成就,所以,佛教中必須有各類人才也是很明顯的。(待續)
註一︰當然,僧教育的立場不比世俗的「義務教育」或「高等教育」,可以完全照「計劃」地予以人才分配規劃。例如︰需求理工人才多,就開放並鼓勵民間開辦理工學院,不太需要人文科系人才,就凍結人文學院的設立。僧教育是自願的修道教育,基本上得尊重各人的興趣與根性,況且僧教育亦非強迫性的義務教育,常常是人選校而非校選人。然而我們仍可以在所招收的學生(僧)當中,就其性向、根器,於授完共同課程之後,依於現實僧社會的人才需求量,予以分類、分發,以便我們的教育工作更能達到「適才適性」且「符合現實需要」的理想。
例如︰當我們知道,未來僧社會需要一般職事僧才最為殷切,但我們的學問僧卻有過多的情況時(假設),我們就可以只讓少數,真正有興趣、有能力的學僧繼續深造;而讓大部分的學僧轉受有關實修及佐事的課程,如此分配,也就不致於漫無計劃地教育人才了。像這樣的教育規劃理念,也就是所謂「適當規劃」的意思了。
註二︰見《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