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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藏法師文集】  —法介介法師簡介略傳法影法語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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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名念佛與實相念佛之統一
——本願即心持名念佛的提出
(三)

   
 

  (二)持名念佛之實踐

持名念佛既如上節所說,有其不可思議的殊勝及特異的方便性,然而既使是如此,關於要如何「持名」,以及持名念佛之後要到達怎樣的標準,才能獲得往生的確定?則是在確立了稱名念佛的重要性之後,該當再考慮的。智者大師在《淨土十疑論》中,即對凡夫的念佛往生有一段精要的開示云:

凡夫無力,唯得專念阿彌陀佛,使成三昧,以業成故,臨終歛念得生,決定不疑,見彌陀佛【註36】

文中所謂「專念」、「使成三昧」者,在智者大師看來,正是一切念佛得以成就的根本。因為唯有如此,才能「以」念佛之「業」習「成」就「故」,而得以在「臨終」時「歛念(有「定」的效果)得生」乃至能「見彌陀佛」。此外大師在《五方便念佛門》中,提出五種念佛方便門【註37】 ,亦皆以「念佛三昧」為名,可知專念使成三昧,當是天台念佛觀中,能夠「確定往生」的基本要求殆無疑義。但是須要注意的是,所謂念佛三昧的成就,其實是隱含有「信、願」兩項前提的,若無信願則往生之因亦不能成就。如《十疑論》復云:

假如行人,口稱南無阿彌陀佛時,心必願生彼國土,即是稱名往生門【註38】

文中言「口稱南無阿彌陀佛」正是明示了天台對「持名」的確認。此外,所謂「口稱佛時」,「心必願生」云者,更是指出念佛三昧的成就,必以信、願為前提的明證!藕益大師在《彌陀要解》中,於此更有明確的提示,文云:

信願二種,即是往生淨土之要領也……若信願堅固,縱使臨終十念一念,亦決得生。若無信願,縱使將此名號作個語頭,持至風吹不入雨打不濕,如銀牆鐵壁一般(喻得三昧也),亦萬無得生淨土之理【註39】

由上所引,則信、願二心之重要性自不待言。總之,必須信願行三者具足,才是往生的最佳保證。至於持名念佛要如何才能成就呢?小本《彌陀經》既以信、願、持名而階一心不亂,為往生正因【註40】,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要如何持名方達一心不亂?乃至何謂一心不亂呢?藕益大師在《要解》中首先分別理、事二種持名方法云: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彌陀佛,而猶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但以決志,願求生故,如子憶母無時暫忘【註41】

又云:

理持者,信彼西方阿彌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而為繫心之境,令不暫忘【註42】

與此類似的看法,則是天台大佑大師在《彌陀經略解》中所提出的理事兩種一心之分判,文云:

事一心者,行者繫緣憶念阿彌陀佛,相好光明,無分散意,念念無間【註43】

又云:

理一心者,了達能念之心,所念之佛,皆無自性。雖本來空寂,而感應道交,如鏡像水月,任運顯益。當處皆空,全體即假,二邊叵得,中道不存。三諦圓融,絕思絕議【註44】

上諸引文中,所謂的事持(或云事一心),即是本章「持名念佛」所限定的範圍。因此可知,以信願心為前導,心無分散如子憶母地繫念彌陀的名號,即是持名念佛的修持方法!至於一心不亂的相貌又如何呢?大佑大師即以「無分散意,念念無間」為一心不亂之相,並未另做說明。換言之,即以念念無間地繫念彌陀(所緣境),若一日乃至七日,為一心不亂之相,此釋亦頗合經意。至於藕祖,則另依執持名號的「效果」而說明一心不亂之相。此中依於伏斷的強弱,亦分為理事兩個層級,《要解》云:

不論事持、理持,持至伏除煩惱,乃至見思先盡,皆名為事一心。又不論事持、理持,持至心開見本性佛(三諦圓融,性具性造清楚現前),皆名理一心。事一心則不為見思所亂,理一心則不為(空有)二邊所亂【註45】

以上兩種一心的生起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不論事持(但持名號,不了實相性具之理)或理持(照了心具心造之理)皆可得到事一心(斷見思惑)或理一心(現證中道實相,一念三千理具事造之理)的果證。換言之,乃至只是專稱佛名,而不去了解、思維、參究所謂的實相之理,其實也是可以證得與正觀實相(即下文所謂的「實相念佛」)相同的證境!這是相當不同於一般對修道方式之理解的,因此《要解》中讚歎此一持名念佛法門云:

當知執持名號雖復簡易直捷,仍復至圓至頓!以一念相應即一念佛,念念相應即念念佛,不勞觀想不必參究,當下圓明無餘無缺。上上根人終不能踰其閫,下下根人亦可臻其閾,可謂橫賅八教豎徹五時【註46】

接著更引經意及經文而讚此法門曰:

所以徹底悲心無問自說,且深歎其難信也【註47】

持名念佛的功德如是高妙,已於上來引文中可知,所謂「下手易而成功高,用力少而得效速,普被三根,統攝諸法【註48】」歷代祖師共所推重正緣於此。然而何以持名念佛有如此高妙的功德與利益?此一問題將在下章討論「實相念佛」時予以解析。

 四、實相念佛的理論與實踐

相對於持佛名號發願往生,或觀想阿彌陀佛的依正莊嚴、相好光明、功德神力與本願攝受,乃至眼觀塑畫聖像口稱諸佛名號的觀像念佛等,以具體的形相或往生目的為所緣境的「事相」上之念佛而言,另有一類的念佛,乃是以抽象的「諸法實相」或「中道理體」等義理為所緣境的「理相」上之念佛。本章所欲討論的「實相念佛」,即是以天台諸法實相之理觀為所緣境的理相念佛行,茲就知禮大師在《觀經疏妙宗鈔》中所建立的天台實相念佛行略作一番敘述。

  (一)實相念佛行的建立

天台以眾生介爾一念理具事造法界三千性相皆三諦圓融,為其最
圓頓的觀門,依此觀門了知一切境界皆是眾生本具性德所現。天台四明知禮尊者於《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中對此即有所闡示云:

能觀皆是一心三觀,所觀皆是三諦一境,毘盧遮那遍一切處,一切法皆是佛(覺)法。所謂眾生性德之佛,非自非他,非因非果,即是圓常大覺之體……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常住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故知果佛圓明之體,是我凡夫本具性德故【註49】

所謂以一心中的空、假、中三觀之智,來觀察法界中的一切境界相,皆是緣起無自性的虛幻不實之存在(空觀智),此即境界中的真諦。雖虛幻不實而有如幻之用,故不住空觀而入於假觀,隨緣應病與藥化導眾生,不住於輰槃性中,此即境界中的俗諦。能觀之智空而不空,假亦非假,雙遮雙照即是中觀之智,以此中觀之智照見一切境界皆是不可思議非空非有,即空即有之中道實相,此即境界中的中諦之理。依於此理則知「遍法界一切處」之法,皆是三諦圓融之法,皆不可說為染淨、善惡及生死輰槃等對立之分別,只可視為絕對性的〝存在〞之法。唯此一存在實無有一物、一法〝真的〞存在,全法界皆是一種不守自性(與畢竟空相應)的、超越語言概念的存在,天台名此為「不可思議中道實相」。此一實相既遍一切處,故說為「一切法皆是佛(覺)法」,則一切凡夫亦具此實相,故說此為「眾生性德之佛」。又因此一實相不守自性,不從他有,非萬法之生因,亦非修道而能成,故言「非自非他,非因非果」,十方諸佛悟此而成正覺,故名此為「圓常大覺之體」,諸佛亦依此而住世應化等,故此亦為「如來常住之法身」等。總結的說,法界一切性相諸法,皆是眾生一心三智所觀一境三諦之不思議中道實相之法,而此法既是佛法、亦是眾生法與心法(以心、佛、眾生三者皆為法界諸法所攝故)。因此眾生之心法即是具足法界一切不思議中道實相諸法,此法既是果佛圓明之體,則知此體亦即是一切凡夫本具之性德【註50】。緣於以上對於眾生性具實相諸法的理解,故《妙宗鈔》續云:

一切教所談行法,無不為顯此之覺體,故四〔種〕三昧【註51】 通名念佛〔三昧〕,但其觀法為門不同。……此等三昧〔所〕歷事〔修〕雖異,念佛是同,俱為顯於大覺體故【註52】

由上引文可知雖然是觀於「實相」之理,但觀實相其實就是觀果佛的「圓明之體」,因此觀實相也就等同於(緣)念佛了。換言之,在天台廣義的角度看,所謂的「實相念佛」,就是觀察諸法實相的意思。只不過觀察的方法及緣境不同,而有不同的(念佛)三昧行法罷了,然而雖說緣境不同,但終究一切諸法實相之觀察仍是源於眾生當下一念心性的。如《妙宗鈔》云:

雖托彼境,須知依正同居一心,心性遍周,無法不造、無法不具。若一毫法從心外生,則不名為大乘觀也【註53】

因此,行者應當觀察介爾這一念心性,正是理具事造三千性相的法界全體,並了知其即空、即假、即中,雖萬緣俱寂(真諦也)、而仍歷然分明(俗諦也)、雖寂照並用而又能所雙忘、境觀雙泯(中諦也),當下即趣入薩婆若海中。如此一來,我們即可進一步的說:所謂「實相念佛」就是觀察吾人現前這一念心,能具能造一切諸法實相,以實相不來不去,不垢不淨,不一不異,不常不斷故,行者自能於心中安住諸法實相而不動不轉,此即名為實相念佛三昧。然而為了避免學者墮入性具即是「真常」見的妄執中,《妙宗鈔》更進一步地闡釋所謂性具的界定:

所言心性具一切法,造一切法者,實無能具所具,能造所造。即心是法,即法是心,能造因緣及所造法,皆悉當處全是心性。是故今觀若依若正,乃法界心觀法界境,生於法界依正色心。是則名為唯依、唯正、唯色、唯心、唯觀、唯境【註54】

雖假名為「具」,而實無心性能具,亦無諸法可具,心是諸法,諸法即是心。心既是諸法,則心是法界心;諸法既是心,則法界境當下在眾生一念心性中具。法界境即法界心,彼此相即不離而無前無後、不一不異,因此舉一色則全體是色(唯色),舉一心則全體是心(唯心),乃至依、正、觀、境等法皆然。一切法不可得、不可執、無名無相而假名色、心、依、正等,故總曰:「不可思議中道實相」耳。
在《摩訶止觀》卷五•三正修止觀中,智者大師於此亦有一段相當具足權威性的說明:

此三千諸法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介爾有心,即具三千。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法在後;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在後。……若從一心生一切法者,此則是縱;若心一時 一切法者,此即是橫。縱亦不可,橫亦不可,祇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故非縱非橫,非一非異。玄妙深絕,非識所識,非言所言,所以稱為「不可思議境」意在於此云云【註55】

上文既云「非心生一切法」,亦「非心一時含一切法」,則譏天台為真常見者可休矣!然而一切法卻又不離這一念心,既心外無一切法,而一切法之外亦無心,則妄執一切法只有緣生空性而不見中道第一義諦者亦可自知非矣!(待續)

【註解】

註36:《大正》卷47頁77下。

註37:五門者:第一稱名往生念佛三昧門,第二觀相(想)滅罪念佛三昧門,第三諸境唯心念 佛三昧門,第四心境俱離念佛三昧門,第五性起圓通念佛三昧門。(《大正》卷47頁82上)。

註38:《大正》卷47頁82中。

註39:《大正》卷37頁370下∼371上。

註40:見註28所引經文及前段本文說明可知。

註41:《大正》卷37頁371中。

註42:出處見註41。然此已屬於「實相念佛」部份,於第四章中當再說明。

註43:《卍續》卷91頁818下。

註44:出處同上,此亦屬「實相念佛」部份,下章當明。

註45:《大正》卷37頁371中。依文所見,理持與事持並不即對應於理一心或事一心,當知。

註46:《大正》卷37頁371下。

註47:同上。

註48:見《印光法師嘉言錄》流布本,頁6。

註49:《大正》卷37頁195上∼中。

註50:所言性德者,有「內含」之義,意指雖具有如是本質,而尚未透過一心三觀修顯之謂。

註51:四種三昧者,即一行(常坐)三昧、般舟(常行)三昧、法華、方等、(半行半坐)三 昧及覺意(非行非坐)三昧。文見《摩訶止觀》。

註52:《大正》卷37頁195中。

註53:同註52。

註54:同註52。

註55:《大正》卷46頁5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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