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正釋修法
透過以上關係圖,我們可以總括地將整部懺法概分為四大部份來討論,亦即:
𦯷壇外【註49】預行起懺專修前之準備;
輶壇內三業集福除罪等之事懺;
𦒄堂內【註50】如理正觀一實相之理觀;
𡤜隨自意一心精進之圓頓止觀。
4•3•1懺前準備
首先第一部份,乃是總指正修懺儀之前,一切身、心、道場與內外資具,甚至修懺心理等方面的準備與調適工夫而言。此中包括了本懺法的前三章,以及第四章的前二節,共五部份。第一章中,主要引《普賢觀經》及《法華經》文意,述說並讚歎修持「法華三昧」的效果與功德,以啟發行者之信心與意樂,並勸勉大眾修習。第二章則教導行者先建立好修懺之心理準備【註51】,以使正修時能與法相應,剋期得證為目的。第三章即在教授行者如何於正修懺時,以事、理二修,達到專心精進,與法相應的方法。此中分事中修一心精進(專心投入身、口之儀軌事行),與理中修一心精進(隨時覺觀當下一念心性,從本以來不生不滅,一切所造之事與心性無別,亦無生滅,常住一相)兩部份。第四章入懺,除總說懺儀行法之十項內容外,更於第一節中明示嚴淨道場方法,期以身業實際之灑掃、嚴飾及供養等儀,達到預先消業、集福與息心、除障的目的【註52】。第二節則在正入懺堂前,更加慎重地要求行者必須如法淨身、換服,藉此以表徵遣蕩無明,覆空、有二邊之醜陋【註53】等意。以上內容是正式起懺前,五個重要的預行步驟,其中前三章,由於仍屬正式入懺堂前之方便,故各自獨立一章;後二節因為已「進入」道場【註54】,做起懺前最後的預備動作,故編入「正修」章中,各成一節。
4•3•2修行事懺
其次第二部份,即本懺儀正修中的「事懺」行法,一般所謂的「拜懺」,正是指這一部份。從「三業供養」、「奉請三寶」等,一直到「五悔」、「誦經」與「三皈」等,共有七小節,十多個項目。內容不外身禮敬、口唱念、意緣法等三業的運為,正屬於「有相行【註55】 」之事修部份。此中最重要的,即是「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與發願」等五悔懺法,行者必須運想「逆順十心【註56】 」於此五悔之修持當中,方能與行法相應【註57】。如《補助儀》云:
凡宣悔詞,須加事想,破於愛心【註58】 。
此外,這部份雖是「事修」,但仍然是「事中帶理」而修,並非徒有身、口之行禮如儀,而無心念的如理作意。如本懺法第三章所言「理中修一心精進」者,正是指行者必須配合懺儀事行,而內心同時修習止觀的道理,在此部份中,幾乎每一事行項目,皆有其相應的修觀提示,即是最好的明證。前面所提「運逆順十心」固是一例,其他如:初入懺時,修三業供養之前,智者大師即明文註有:
應先慈念一切眾生,欲興救度。次當起殷重心,慚愧懇惻,存想如來、三寶,畟塞十方虛空,影現道場【註59】 。
又於禮敬三寶中,亦指示用心方法云:
心隨身口,一心頂禮,無分散意。了知此身如影不實,於能禮、所禮,心無所得。一切眾生,亦同入此禮佛法界海中,總禮十方佛……【註60】。
荊溪尊者更依此意,於禮敬三寶節中,另作說明並造禮敬偈云:
當唱「一心」時,先專至敬禮,為「事一心」。次想能所〔皆空寂〕為「理一心」。應觀想曰:
能禮所禮性空寂,感應道交難思議,我此道場如帝珠,釋迦牟尼(此四字隨文照改)影現中,我身顯現如來前,頭面接足歸命禮【註61】 。
最後即如誦經一法,大師亦諄諄誘導行者須如理作觀,如於第九節誦經方法中示云:
夫誦經之法,當使文句分明,音聲辨了,不寬不急,繫緣經中文句,如對文(此云「誦」者乃是默背之故)不異,不得謬誤(以上示事修,以下明理觀)。當次靜心,了音聲性,如空谷響。雖不得音聲,而心歷歷,照諸句義,言詞辨了。運此法音,充滿法界,供養三寶,普施眾生,令入大乘一實境界【註62】。
綜合以上諸文例可知,在這第二部份的所謂「事修」之中,其實是處處帶有理觀而修的。此中皆有著:「發菩提心,緣法界一實相境,而修中道觀」的基本理觀原則,在前後一貫地思惟進取,這是天台懺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修行概念,此懺法原名「行事運想」,意正在此!緣於此,行者才能由一入懺開始,直到下一部份的正修止觀,乃至出懺後的歷境對緣,步步皆扣緊「中道實相理」而運心作觀。也唯其如此,這部事理兼備的懺儀,方可名為「法華三昧【註63】」。
細論此第二部份之事懺,大略可再分為三個段落:
1.供養、禮敬、讚歎等,即儀軌中第三至六節,共四節;
2.運逆順十心,修行五悔,正指第七節之內容;
3.繞旋稱名與誦法華經,含第八、九等兩節。
在第一段中,主要透過身、口的供養、讚歎和禮敬等積聚福德資糧的方式,來達到消業與除障的目的。
第二段則是正修五種懺悔法門【註64】,以運用逆十善心的觀想方式,確切地在行者身、心之上,引生懺罪、悔過的力量。藉此以翻轉行者夙昔之惡業種子為善因緣,而成就以下第三部份正修圓頓止觀時的助緣。另關於懺悔的義涵,智者大師在《金光明經文句》卷三〈滅業障品〉中多有提及,如云:
懺者首也、悔者伏也,……不逆為伏,順從為首。……又懺名白法,悔名黑法;黑法須悔而勿作,白法須企而尚之。……又懺名修來,悔名改往,棄往求來,故名懺悔。又懺名披陳眾失,發露過咎,不敢隱諱;悔名斷相續心,厭悔捨離。……又懺者名慚,悔者名愧;慚則慚天,愧則愧人。……總此賢聖皆名人,第一義理名為天,約人天論慚愧懺悔【註65】。
至於懺悔的種類,則依大、小乘分,各有作法(身、口所作、一依法度)、取相(定心運想,相起為期)及無生(了我心自空,罪福無主;觀業實相,見罪本源;法界圓融,真如清淨)等三類懺法【註66】,而此部份正屬「大乘作法懺」一類,至下一部份方是「大乘無生懺」所攝。
再者,懺悔六根業名之為「懺悔」於理易明,而「勸請」等餘四,何故而亦名之為懺悔呢?四明(960∼1028)尊者在《修懺要旨》中於此更有說明云:
所以悉稱「悔」者,蓋皆能滅罪故也。「勸請」則滅波旬請佛入滅之罪,「隨喜」則滅嫉他修善之愆,「迴向」則滅倒求三界之心,「發願」則滅修行退志之過【註67】。
就事懺的角度視之,懺儀的重點到此算是告一段落,以下所起的第三小段,則是繞佛與誦《法華經》(或單誦〈安樂行品〉【註68】 ),此時誦經當有兩種用意:一者,前已供養、禮敬乃至懺悔、發願等,身心漸獲清淨調熟,此時更加誦經,必容易達到隨文入觀圓解經意的效果,並可依此深解為基礎,在往下「正修三昧」中,深入思惟其義理,可說此段正是為了以下進一步的修持而作準備。其次則是為了攝受部份尚不能久坐禪觀的初修行人【註69】,大師乃依《普賢觀經》「不入三昧,但誦持故,見上妙色【註70】」之文意,而令彼人增加誦經之修持,同樣能達到修懺之利益。(待續)
【註解】
註49:指「懺壇(以普賢菩薩為主尊)之外」見《懺儀》敬禮三寶段中,大師之註文。《大正》卷46頁952上。
註50:「堂內」乃是指「觀堂之內」而言,蓋修天台懺法時,除了〝懺堂(壇)〞以外,還有〝觀堂〞,懺堂用來修「事懺」之用,而觀堂則類似後世「禪堂」之作用,乃用來正修(坐中修)止觀之用。一般兩堂皆相連,亦有二堂合併者。見《法華三昧懺儀輔行集註》附錄十,天台懺法道場配置略圖及護淨方法。
註51:主要是生重慚愧心,並對懺儀中的懺悔文句,預先諷誦通利等。
註52:此法與藏密中的「四加行」或各類修法之「前行」等,頗有異曲同功之妙。
註53:見《國清百錄》卷一「方等懺儀」,表法第五之說明(《大正》卷46頁798中)。
註54:前說「壇外」者,乃就一往而說,是指尚未正式入壇起懺而言,非指完全未入懺堂也,讀者勿執文句。
註55:《摩訶止觀》卷二上(《大正》卷46頁14上)云:
特是行人,涉事修六根懺(雖但指六根懺,義含其他),為悟入弄引,故名「有相」。
註56:文見《摩訶止觀》卷四上。所謂「順十心」者,乃是指順於生死流的十種惡心,即:一、由愛見故內計我人,二、外加惡友,三、不隨喜他一毫之善,四、唯㧢三業廣作眾罪,五、事雖不廣惡心㧢布,六、晝夜相續無有間斷,七、覆諱過失不欲人知,八、不畏惡道,九、無慚無愧,十、撥無因果。由於有這十種惡心,方才使吾人流轉生死窮劫難出,今當更求十種對治之善心,以逆於生死流,亦即:一、深信因果,二、生重慚愧,三、生大怖畏,四、發露懺悔,五、斷相續心,六、發菩提心斷惡修善,七、勸策三業翻昔重過,八、隨喜凡聖一毫之善,九、念十方佛有大福慧,能救拔我及諸眾生,十、今知空寂,為求菩提、為眾生故,廣修諸善,㧢斷眾惡。(以上通見《大正》卷46頁39下∼40中)。
註57:《摩訶止觀》卷四上云:
若不解此十心,全不識是非,云何懺悔?設入道場,終無大益,是名懺悔事中重罪
也。(《大正》卷46頁40下)。
註58:《大正》卷46頁956上。
註59:《大正》卷46頁950中。
註60:同前。
註61:見《補助儀》(《大正》卷46頁956上)。
註62:《大正》卷46頁954上。
註63:冠以「法華」之名,乃因此懺儀依《法華經》之義理與文句而立行事運想之行法故。
註64:「五悔」法門之提出,主要見於《摩訶止觀》卷七下,至於經論中亦有提到此五悔的前四悔,如《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合部金光明經》卷二、《占察善惡業報經》、《菩薩藏經》與《大乘三聚懺悔經》等經,及《十住毘婆沙》等論,皆有提及,只是順序或有部份不同罷了。又「發願」一科,實從「迴向」中別立而出,用以凸顯發心之歸向,並非大師妄立。因此五悔法門,實可說是深合各大乘經論的修持方法。
註65:《大正》卷39頁59上,其他尚有懺悔處所、懺悔方法、懺悔階位(分「藏」等四教說明之)乃至無生懺悔之功德等,於該文中皆有詳實之說明,需者當披文自尋。
註66:見前註及《修懺要旨》(《大正》卷46頁868中)。
註67:《大正》卷46頁869中。
註68:《法華三昧懺儀》「誦經方法」一節中說明云:
〔若〕行者本未曾誦《法華經》,今為三昧故,當誦〈安樂行品〉,極令通利。(見《大正》卷46頁953下∼954上)。
註69:「誦經方法」中說明云:
若人本不習坐,但欲誦經懺悔,當於行坐之中,久誦經,……亦不乖行法。(《大正》卷46頁953下)。
註70:經中具云:
此觀(指「正念思惟一實境界」)功德,除諸障礙,見上妙色。不入三昧,「但誦持故」,專心修習,心心相次,……得見普賢。(《大正》卷9頁389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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